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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守护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来源:开封人民医院 时间:2022-06-15 阅读:2263

     2022年6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第10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每年6月为宣传月,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什么是非法集资


    《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性),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利诱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社会性)。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非法集资如何防范


    1.监测预警 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2.严格准入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3.广告信息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4.如何举报 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等举报方式、在政府网站设置举报专栏,接受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法律责任


    1.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